樊丽明:创新创业教育“重点在人”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23   浏览次数:1590

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是教育,人不但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因此,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质是实现对人的教育,而不是对项目的教育。”521日,在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光明日报社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承办的第二届全国创新创业教育研讨会暨首届冠生园杯全国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会上,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樊丽明针对创新创业教育作出了这样的呼吁。

创业被认为是最强大的经济力量,过去十几年引人瞩目的全球创业革命已经渗透到商业思想和行动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多的创业企业借助资本的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传统意义上不可动摇的大企业打败,建立了一套属于创业型经济的新秩序。

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就是要创造几个同心圆,既涵盖以创业型企业家人才为目标的学生,对他们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个性化、集约化培养,也包括应用型、学术型人才的创新创业精神和知识的普及教育。樊丽明指出,欧美高校很早就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对于大学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欧盟在2000年就强调把创新创业精神作为学生必备的核心素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1998年就把创业教育作为21世纪青年作为除了职业、学术教育之外的第三本护照,这些都对中国有所启发的。

现在大家都在说找项目,培育项目,做大项目,但我们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对人的教育。樊丽明认为,项目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载体,通过项目将创新创业的种子植入年轻学者的心灵,在适当的时候,就一定能开花结果。正因如此,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一定要注意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要重视学生的切身体验和主观感受,重在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同时,樊丽明还强调,创新创业教育不宜统一化,而应特色化。“2015年夏天成立以来,上海财大创业学院聚焦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五个关键要素,我们主要抓了五个,那就是一种内外协同的工作协同机制,一支高水平的双导师队伍,一批创业基金,一个创客空间,一种创业文化。现在上财创业学院已经初步建立了有效的运行机制,通过一年多的酝酿,培养出了一批大学生创业领军人才,为我校实践教育和综合改革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然而,樊丽明也指出,大学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不能停留在表面,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我们要去深化研究,推进实践。要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加强研究,尤其还是要完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要做好创新创业教育,现在看来对教师来讲要调动积极性,主要是建立有效的教师评价机制。对学生来讲,现在应该是完善学生的激励机制,使得学生有动力,教师有积极性,将教育做得富有成效,并且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