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衢州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0-12-21   浏览次数:41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二级学院、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创业学院负责考核内容涉及一级指标:“人才培养”分值中的1.92分,含创新创业类竞赛(0.8)、创新工作坊建设(0.6)和创业实践活动(0.52)等三大类指标。现对各指标考核的具体形式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考核形式

1.关于创新创业类竞赛的考核

学生参加“互联网+”“乡村振兴”“大花园杯”等三项创新创业类赛事,获国家级奖项0.7分,省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3分,加满0.7分为止,其中“大花园杯”金、银、铜奖视同省级一、二、三等奖;参与“互联网+”赛事学生数占所在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比例,第一名0.1分,第二名0.08分,第三名0.06分,第四、五名0.04分,第六、七名0.02分。

赛事成绩按“互联网+”“乡村振兴”“大花园杯”省级成绩为准,由创业学院根据掌握的情况统一汇总,并公示确认。参与“互联网+”赛事学生数以参加校赛的为准。各学院根据附件1提供参与学生名单。

2.关于创新工作坊建设的考核

创新工作坊建设考核范围以本年度立项建设的14个工作坊为准。每个创新工作坊年度考核优秀0.3分,合格0.15分,加满0.6分为止,各学院根据附件2的分值计算标准,统一采集各学院创新工作坊2020年的建设运营情况。

3.关于创业实践活动的考核

入驻校内外创业园学生(入驻校外创业园学生数乘2)占所在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比例,第一名0.52分,第二、三名0.4分,第四、五名0.3分,第六、七名0.2分,没有记0分。以上相关数据考核由创业学院根据掌握的情况统一汇总,并公示确认。

二、材料上交方式

请各学院采集完信息后,纸质表格上交至创业学院翁盛槟处(创业学院二楼教学办),电子材料发至翁盛槟钉钉。

三、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8日11:30。

 

                                          创业学院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