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省、市两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提升衢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运营质量,学校一方面将继续完善园区管理制度,实施更具科学合理的日常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将重新调整商贸楼和图书馆两个园区的功能定位,优化场地使用效能。根据《衢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次园区项目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留园
1.未满2年孵化期,且半年度考核合格项目可继续在园区孵化。
2.已满2年孵化期,需延长孵化周期的项目,需填写《衢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孵化延期申请表》,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3.经认定为公益类或其他非盈利类的项目,其孵化周期视项目具体运营情况确定。
4.新入园的项目需在10月15日前完成入园项目的递交,审核结果将单独进行公示。
二、项目出园
1.项目孵化周期满2年的项目,如不延长孵化,根据孵化园管理办法,须退出园区。
2.孵化周期未满2年的项目,结合项目运营实际,可提出退园申请。
3.针对孵化出园进入社会园区运营的项目,创业学院将与衢州智慧新城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社会园区做好对接工作。
4.本次退园项目如附件1所示,公示期为10月6日-10月12日。
三、项目场地
学校近期拟统一进行孵化园项目场地调整,主要调整思路:孵化园一期(商贸楼)入园项目以科创类和教育服务类等为主;孵化园二期(图书馆)入园项目以文创类、商业类和公益类为主。
请各项目严格遵循《衢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园区管理办公室工作,稳步推进衢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
各项目可根据场地租金(虚拟币形式)及项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办公场地,场地租金可参考《衢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日常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因场地资源有限,部分独立办公场地可入驻多个创业孵化项目,租金由入驻项目共同承担。
四、其他事项
项目调整期间,若有疑问,请联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吕盛 电话: 0570-8026537。
附件1: 衢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2020年10月退园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2: 衢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办公场地选择意向表.doc
附件3: 衢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日常考核管理办法(试行).pdf
衢州学院创业学院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