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经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与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下页)协商,公布了2016年校企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简介见附件,申报指南见相应网址)。
请各学院(单位)根据本部门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相关专业师生自愿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在申报指南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
1.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教务处,彭昌勇;电话:8025626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创业学院,傅许坚;电话:8028512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6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附件2: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简介.docx
附件3: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简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