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入驻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0-29   浏览次数:961
 

各学院:

依据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商贸中心二楼)空间使用情况,目前创业孵化园可接收34个入驻项目。申请入驻项目基本条件为

1.负责人为在校生,实际运营团队以在校生为主。

2.须经负责人所在的部门和班主任审核同意。

3.项目须有12名校内指导老师;校企合作型的项目须有具备项目指导能力的企业导师。

4.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5.
团队经营的产品涉及售后服务的,须有相应的售后服务部。
6.
团队具有一定的启动资金和抗财务风险能力。

申请入驻项目优先入驻条件为

1.由各级创新创业大赛脱颖出来的可落地项目。

2.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有运营项目的资金和人员,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和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3.有专业老师科研成果孵化性质或有优秀校外企业合作指导。

4.具有专利、技术成果、可开发项目等具有市场潜力的各类知识产权,或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

5.创业项目和专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申请团队可根据项目进度即时向大学生创业联盟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初审后的项目,由创业学院组织项目路演与团队面谈,依据项目质量并结合园区剩余空间和已入驻项目的考核退出情况确定入驻事宜。申请团队将书面《衢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园申请表》交至徐佳俊处。联系电话:18868085076(665076)。联系老师:傅许坚。联系电话13454004808614808

                                     创业学院

                                     2016.9.18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