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浙教办学【2016】50号)和《衢州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衢院【2016】11号)等文件精神,为建设一支专业知识与创业知识兼具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提高各项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教学活动的开展质量,现开展校内创新创业导师师资库成员推荐工作。师资库建设采用创业学院、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与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师资的模式,成员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具体由创业学院、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
一、成员的权益
各部门推荐人选时应结合本部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需要,注重推荐人员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兴趣与热爱度。师资库成员可获如下权益:
1.优先推荐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候选人。
2.推荐参加各类省、市、校级的创新创业指导师资培训。
3.担任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选拔赛的评委,担任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和结题的评审专家。
4.所指导的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园,并获学校创业扶持基金的重点资助。
5.参加每两年一次的衢州学院十佳创新创业导师评选。
6.与其他高校或校外创业导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经验交流等。
二、成员的推荐
1.成员既可以部门推荐,也可以个人自荐,并由部门审批。
2.每个二级学院推荐在编教师3-4人。各职能部门依据人员意愿按实际情况推荐。
3.推荐人员需填写《衢州学院校内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所在部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各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推荐人员纸质材料及电子稿各一份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创业学院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傅许坚,联系电话:388512,13454004808。电子稿发至傅许坚OA处。
创业学院、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
2017.3.8
附件1:《衢州学院校内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2:《衢州学院校内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