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衢州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人: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次数:192

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进一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遴选优秀项目参加2019年度省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创业学院、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

2.支持单位: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

3.承办单位:创业学院

4.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任:吾国强、杨政

  员:林峰、吴以莉、李岚、陈德力、吕延文、周兆忠

陈庆章、李燕、严云鸿、贵志浩、徐昌和

5.大赛办公室及成员:

姓名

学院

联系电话

备注

傅许坚

创业学院

614808

办公室主任

吕盛

创业学院

675669

成员

廖文娟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651606

成员

代志坤

机械工程学院

665618

成员

于亚东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668660

成员

沈丽娜

建筑工程学院

665783

成员

魏琳

经贸管理学院

665055

成员

楼琛

教师教育学院

656134

 

 

成员

徐慧敏

外国语学院

677087

成员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大赛分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三个赛道。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实践组(包括初创类,成长类,师生共创类,其中师生共创类项目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 实践。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类项目除外)。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实践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师生共创类项目无此要求)

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实践,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师生共创类学生团队所持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或者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待省赛通知)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国际赛道

1.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

2.鼓励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 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 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命题组。大赛官方(cy.ncss.cn)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具体时间安排

1. 2019325-331日:宣传发动。各二级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召开学生参赛动员大会,并动员专业教师进行指导;

2. 201941-2019430日,作品申报。各参赛团队积极进行参赛作品的准备,并按时完成申报;

3. 201951-510日:学校初赛、复赛。主赛道项目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国际赛道项目分开评审。大赛委员会组织专家统一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赛评审;复赛时间在510日左右,具体将另行通知;

4. 2019511日左右-520日左右:对优选申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准备申报省赛(一般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中下旬;省复赛时间为6月中下旬;省决赛时间为7月,具体以省赛通知为准)

六、比赛规则及主要环节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按不低于分配的名额报送参赛项目,其中实践组项目不少于2项各学院要鼓励师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校友积极参加实践组项目,获奖概率较大

部门名称

项目数

部门名称

项目数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12

经贸管理学院

12

机械工程学院

12

教师教育学院

12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12

外国语学院

10

建筑工程学院

12

合计

82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相关教师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并提出修改建议,参加初赛的作品需在4月30日17:00前按各学院汇总排序的要求将汇总表和参赛作品电子稿打包发至吕盛OA或2609654539@qq.com邮箱。书面汇总表交至创业学院教师办公室1(原实训中心二楼)吕盛处,作品书面材料可暂不上交。

2.参赛项目同时在4月3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注:上传后可以网上修改内容)

3.校赛初赛预计在5月初完成后公布进入复赛名单。参加成长类或师生共创类项目通过初审后可直接进入校赛复赛

4.校赛复赛初定时间在5月10日左右,复赛规则另行通知。

(三)评审内容及赛制

1.初赛:

项目计划书评审: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复赛:

项目展示: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PPT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七、大赛奖励办法及支持

1.奖项设置:金奖5项(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1项),并奖励创业扶持基金2000/项;银奖、铜奖数量分别为参赛项目总数的15%25%左右。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设优秀组织奖2项。

2. 学生在校赛、省赛及国赛中获奖成绩作为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校赛金奖项目负责人可获2个创新学分,其他队员获1.5个学分;银奖、铜奖项目以0.5学分为档次依次递减(每个项目学生参赛人数不少于3人,不多于8人)。晋级省赛、国赛项目按《衢州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计算学分。

3.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校内外专家组织初赛和复赛赛前集中培训。

4.对于入围校赛复赛项目聘请校外指导教师进行个性化指导。

八、学院组织要求

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目前A类学科竞赛中规格最高、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赛事,同时也是展示和检验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一项新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学生和教师投身到“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促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在我校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

2.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竞赛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项目的选拔与推荐工作(410日前请将竞赛工作小组名单报吕盛处)。

3.各学院做好参赛项目的培育排序工作,安排经验丰富,能力强的教师指导,尽最大可能为参赛学生创造条件;尤其要组织好师生共创项目以及近5届已创业的毕业生参加比赛。

4.各学院参赛项目具体来源: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师生创业实践项目、校外导师、校友以及校企合作项目;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创意服务;参与的教师研究课题、科研成果;鼓励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成果转化为创业大赛作品;鼓励往届校赛未获得金奖的项目继续参赛。

5. 原则上近三年(2015年及以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须转化为创业大赛作品。

九、其他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吕盛;联系电话,0570-802653713655705669675669
  衢州学院“互联网+”大赛QQ交流群:126593197,请各学院安排负责人、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附件

1.项目参赛汇总表

2.项目计划书封面和要求

3.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4.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5.项目计划书评审规则

6.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大赛组委会

                                     201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