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立项的创新创业工作坊开展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衢州学院“导师+项目+团队”创新创业工作坊项目(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1.本次考核成果周期为2023年立项日至今,考核成果仅限工作坊导师或学生团队成员排名第一的成果。考核内容分三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环境建设情况占20分、导师成果占30分、学生成果占50分。
2.工作坊负责人按要求实际填写《衢州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评定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学院(部门)。
3.各学院(部门)对教师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学院(部门)负责人对《考核评定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创新创业学院最后审核、评选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项目,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基础经费。
4.请各学院(部门)于11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评定表》直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205办公室吴弘毅处。同时将《考核评定表》(包括得分情况说明、工作坊学生团队名单)及相关图文佐证材料电子稿统一打包,浙政钉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吴弘毅。联系电话:8026537
附件:附件1:衢州学院“导师+项目+团队”创新创业工作名单 .doc
附件2:衢州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评定表.xlsx
附件3:衢州学院关于印发《高质量科研工作统计办法》的通知(衢院科〔2021〕4号).pdf
附件4:衢州学院关于印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衢院教〔2019〕22号).pdf
2024年11月13日
创新创业学院